【導讀】文登區高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在轄區范圍內開展了食品標簽標識專項檢查工作。截至目前,53戶食品經營單位受檢,2家不符合標簽標識食品單位被查處。
1月7日,高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的執法人員在對轄區一家商店的日常檢查中,發現其經營有未標注貯存條件的大桶酒,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預包裝食品的標簽上應當標明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貯存條件、生產者名稱、地址等事項”,執法人員隨即沒收了其經營的所有該類商品,并對其進行立案查處。
據悉,執法人員重點檢查與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乳制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酒類產品、食用油等。目前,執法人員已對經營散裝食品標簽不規范的經營戶下發4份責令整改通知書,2家因不符合標簽標識規定的商家被查處。
在檢查的同時,執法人員還向經營戶現場培訓《食品安全法》、《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等法規要求,引導經營戶進貨時嚴格落實食品標簽查驗制度。執法人員還通過向各村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員發放食品標簽知識明白紙等方式,向市民普及食品標簽標識的相關知識,提醒其購買食品時應仔細查看食品標簽,有無破損、內容是否完整等情況。